《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执行方案
为增强我校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 号)(以下简称《标准》)以及《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精神,组织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以下简称“体测”),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此执行方案(试行)。
一、测试对象
吉林动画学院在校大一至大四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组织机构
1.为加强对测试工作的领导,保证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由校体育工作委员会负责管理,并成立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秘书单位设在体育俱乐部;成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小组,成员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测试的总体部署,制定测试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讨论研究与测试相关的重大问题,指导落实本办法及处理其他与测试相关的重大事项。
3.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与测试相关的各项工作,做好学生参测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工作,组织动员学生按要求参加测试,统筹协调各部门提供必要的保障,协调做好免予/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有关工作,做好测试及相关体育锻炼运动的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
三、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一)体育俱乐部主要职责
1.负责测试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2.负责测试数据的登记、采集、汇总及上报工作;
3.负责测试仪器、设备、场地器材的添置与准备工作;
4.负责为相关部门国家及省报表需求提供体质测试相关资料;
5.负责制定具体测试实施方案和编排发布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6.负责协调落实测试时间和场地安排;
7.负责核准免测和缓测学生申请及备案;
8.每年度测试完成后,于次年3月前把全校成绩登记,并反馈给各学院、教务部及学工部联络人,统计各院系学生测试参测率、成绩合格率及优良率,并形成测试结果报告;
9.负责组织新生体质测试相关知识的宣讲工作;
10.负责参与体测测试工作的教师工作量计算上报;
11.会同职能部门和学院做好体测及相关体育锻炼运动的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
(二)学工部主要职责
1.负责修订相关评奖评优规定;
2.负责参测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
3.负责做好学生参测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学生签署知情同意书;
5.负责协助体育俱乐部向学生进行测试的宣讲、宣传工作;
6.提供当学年应参测的学生名单及其学籍信息资料(相关信息包括:学院、年级、专业、行政班号、班级名称、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生源地、住址、学籍变更情况等);
7.负责校方责任险,健全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
8.协同院系、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
9.引导学生按时按要求参加并完成测试和补测。
(三)教务部主要职责
1.起草制定测试工作的学校文件,
2.负责协调督促完成《学生体质测试成绩核算、查询系统平台》建设。
3.审核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教师工作量
4.协调各部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后勤和人员等保障。
(四)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督促和协调校医门诊做好测试的医疗保障工作,包括在测试或补测场所设立急救医疗点,选派医护人员做好现场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督促和协调校医门诊审核因病或残疾需免予或暂缓参加测试的学生申请中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
3.负责协助体测风险风控、应急方案相关管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六)保卫处主要职责
1.负责测试期间、体育课外时间段的体育运动场地的秩序与安保工作;
2.协助现场测试工作人员协调解决因运动场地使用引起的矛盾、冲突等;
3.负责协助体测风险风控、应急方案相关管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七)企划中心主要职责
1.做好测试工作校内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2.做好测试相关舆情的预警、引导工作。
(八)学院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学生参测的动员、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工作,组织学生按时到场参加体测;
2.负责审核学生的免测、缓测申请;
3.负责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营造体育锻炼氛围,用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引导学生养成“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良好习惯;
4.负责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测前练习,协助组织学生参加测试或补测,及时掌握学生参测进展;
5.负责安排老师到场指导学生有序参加测试或补测,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件;
6.负责组织测试总评成绩不及格者、单项测试成绩缺项者、申请缓测者按要求参加补测。
四、测试内容
身高、体重、肺活量、50 米跑、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五、测试时间
测试:每年5月—6月(二、三、四学年)10月(一学年);
补测:每年 7月(二、三、四学年)、10月(一学年);
具体安排以正式通知公布为准。
六、免测和缓测申请
(一)免测
1.申请时间:每年3月10日—4月10日(上半年)
每年9 月 1 日—10 月 1日(下半年)
2.申请条件:
(1)因病、残疾等丧失运动能力,《标准》中规定的疾病的学生;
(2)体育课为体育健康课程体系的学生;
(3)当测学年参加国(境)外交换、交流项目(长期)的学生;
(4)其他特殊原因(校体育队参赛学生不得申请全免测)。
(二)缓测
1.申请时间:每年 5月 10 日—6 月 10 日(上半年)
每年9月20日—10 月 30 日(下半年)
2.申请条件:
(1)秋季学期因身体原因不宜剧烈运动的学生,如例假、急性肠胃炎、关节或肌肉有炎症或者出现损伤等;
(2)秋季学期参加国(境)外交换、交流项目(短期)的学生;
(3)其他特殊原因。
七、测试成绩管理规定
体育俱乐部负责测试数据统计、整理,并按时按要求上报学校及教育部。
(一)各类别学生测试要求及毕业审核时成绩计算方法
1.学生大一至大四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大四当年学年总分的 50%与大一至大三总分平均得分的 50%之和进行评定。
2.休学学生、降级(包括转专业降级)学生,跟复学、降级后的年级测试并评分,毕业总分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 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 50%之和进行评定。
3.外出交换学生,如交换时间不多于一个学期的,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当学年体测(含补测);交换时间为一个学年及以上的,按程序申请免测,毕业总分按所有体测成绩加和/在校期间学年数计算。
4.因病(残疾)申请免测的学生,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5.未包含在以上类别的特殊情况,由学生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院系审核后,报体育俱乐部审核。测试要求和毕业总分评定由学校体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当学年测试成绩
1.测试成绩有缺项学生,补测后仍缺项,总评成绩根据有成绩的项目进行评定。
2.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次年测试和补测的学生,需于春季学期重新提交免测申请至工作小组审核,审批通过后将另行安排;如审批未通过,成绩记为 0 分。
八、其他
此方案为试行稿,由吉林动画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负责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