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俱乐部特体学生体育课换修实施细则
学生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不能正常参加体育课的,可申请体育课换修。为规范管理,根据《吉林动画俱乐部学生考核及成绩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因体弱有病,不能随班上体育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俱乐部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核,体育俱乐部批准,报教务部备案后,体育俱乐部安排学生参加其他环节学习。现针对不能正常完成体育课的情况制订以下具体实施细则。
一、总则
当学生出现不能正常完成体育课的几种情况,包括因病、因伤、体弱、残疾等,可予以换修。是否无法完成正常体育课,需经体育俱乐部最终认定。
所谓换修,即无法正常完成体育课程,需另行修读具有相应课时的相关教学内容。体育俱乐部在正常体育课程之外开设体育保健专项课程(慕课形式),专供特殊情况学生专修。
二、换修处理细则
(一)入学初
原有长期性疾病、身体残疾等不适宜进行剧烈活动的,应于大一入学初(军训期间)由学工部进行筛查,经本人申请,符合换修条件者,编入体育保健专项课程,直接进行四个学期的体育保健专项课学习,成绩上限为60分。
(二)学期内
1.学期初(1-4周)学生因故需办理体育换修的,发生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经申请批准,可编入当前学期的体育保健专项课学习。当前学期体育课程成绩上限为60分。4周后,因故不能坚持体育课程学习的,如前期缺课学时已达总学时1/4以上,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具备考试资格,不予换修处理;如未达到取消考试资格,则可按换修规定申请批准后编入当前学期的体育保健专项课程学习。
2.学生正常参加课程学习,且具备考试资格,考试前因病因伤无法参加正常考核的,申请缓考,与下学期期初补考同时进行。
三、审批程序及职责划分
(一)审批程序
经入学筛查或学期排查不适宜进行正常体育课程修读的,经本人申请和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提交体育俱乐部认定后,报教务部备案,直接编入(或调整)体育保健专项进行学习;
学生学期中出现意外伤病或其他情况不能坚持学习或考试的,由学生个人申请,发生一周内填写申请审批表,并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学工部审核后,由体育俱乐部认定、报教务部备案。
(二)职责划分
学工部:负责入学后全面筛查及清查,筛查结果反馈各相应俱乐部;
体育俱乐部:负责汇总学工部提交特体学生名单审核,报教务部备案后,编入体育健康专项课程学习,并进行课程与成绩管理;
俱乐部:主要负责每学期初对全院学生进行筛查,配合学工部、体育俱乐部做好学生体育换修、缓考或重修等工作,核实学生情况,并出具意见;
教务部:配合体育俱乐部做好相关课程安排及成绩认定。
四、其他
因故提出体育换修的,由学生本人填写“吉林动画俱乐部体育换修审批表”。此表一式四份,体育俱乐部、学生所在俱乐部、学生本人、教务部各一份。
学生申请换修的,应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如出具虚假诊断证明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本细则由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解释权归体育俱乐部。